辦理打工簽證需要文件
辦理打工簽證所需文件
- 簽證申請書。
- 本人照片1張(3cm×4cm)。
- 身分證正反影本。
- 履歷書。
- 調查表。
- 理由書(希望利用打工度假制度的理由)。
- 計劃書(赴日後希望從事的活動內容)。
- 最終學歷畢業證書正本及影本一份。
- 在學證明(大學、專科學校在學者或應屆畢業生。附在學證明書及成績證明書。如退學者,需在學期間證明書及退學證明書)。
- 財力證明(詳細請看以下項目)。
- 自我推薦證明影本,如日本語能力試驗合格證明、日本語學校修了證明等(任意提出)。
- 護照影本(影本部分包括第一頁簽名處、中間有到過日本的紀錄、最後一頁持有人地址。若有2本以上,則需一同帶來。原則上有出入日本紀錄的都需要帶來,若遺失,則需到出入境管理局申請出入境紀錄)。
財力證明
經費負擔方式共有三種,分別是申請人自行負擔、由申請人之親屬負擔或由住在日本的親屬負擔。各方式的證明方法如下,學生可由其中選擇一種適合自己狀況的方式;
申請人自行負擔
- 本人之銀行存款證明書(中文、英文各一式,請至銀行櫃檯申請,勿直接影印存款簿)。
- 本人之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 印章(不重要之印章)。
由申請人之親屬負擔
- 負擔人之銀行存款證明書(中文、英文各一式,請至銀行櫃檯申請,勿直接影印存款簿)。
- 負擔人與申請人關係之相關文件,如戶籍謄本正本(全戶)。
- 負擔人若為公司負責人時,則須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
- 負擔人印章(不重要之印章)。
- 負擔人之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由住在日本的親屬負擔
- 負擔人之銀行存款證明書(請至銀行櫃檯申請,勿直接影印存款簿)。
- 證明費用負擔者和申請人關係的文件(親屬關係者,附戶籍謄本或住民票等證明文件。 業務關係或其他關係者,需備另外文件)。
- 負擔人若為公司負責人時,附公司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或營業許可證確定申告的副本(有領收印證而記載商 號及經營者姓名者)其中一件。
- 負擔人之住民票正本 。
- 負擔人印章(不重要之印章)。
存款金額
需提出8萬台幣以上由銀行或郵局開立之存款證明書,以證明申請人足以購買回台之交通票卷及在日停留初期維持生活之費用。
若提出之存款證明為非本人而是親屬所有,則需另加附證明雙方關係相關證書。
備註
・文件需由申請人本人書寫,代辦可指導。
・文件需以日語書寫,無法用日語書寫時可用中文書寫但必須附上日語翻譯。
・提出文件必須3個月以內發行之有效文件。
・所有需要手寫的文件,都務必要使用黑筆填寫,而且不能有塗改或是使用修正液。
・簽名需與護照簽名一致。